关于对2008年人文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进行登记的通知 |
各有关单位: 根据《雷竞技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金管理办法》(校科技[2007]1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规定,现决定对2008年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进行资助。请各单位对公司教师和科研人员在2008年发表的人文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进行登记(登记范围见《管理办法》第八条),并于6月5日前将登记表和成果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统一报至各院系科研秘书处,成果复印件使用A4纸,包括期刊封面、目录和正文三部分。过期不报,视为放弃。 科发院文科处 2009年5月31日 附相关成果条件: 1.发表学术论文资助 (1)SSCI(社会科学引文索引)源期刊论文、A&HCI(人文艺术引文索引)源期刊论文; (2)《中国社会科学》、《新华文摘》发表论文(3000字以上); (3)全国一级学科权威学术期刊论文(3000字以上),包括:《求是》、《人民日报》(理论版)、《光明日报》(理论版)、《哲学研究》、《中国语文》、《文学评论》、《历史研究》、《政治学研究》、《经济研究》、《法学研究》、《社会学研究》、《教育研究》、《管理世界》、《新闻与传播研究》、《马克思主义研究》、《外语教学与研究》。 (4)同一篇学术论文,按最高额度资助一次。 2.出版学术专著资助 由人民出版社,商务印书馆,三联书店、中华书局、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出版的学术专著(含学术译著)。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