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十二五”规划重大前期课题公开选聘研究单位的公告 |
各有关单位: 编制和实施好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对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推进“两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具有重要意义。为进一步提高规划编制的透明度、民主参与度,广泛凝聚社会各界的智慧,对重大问题形成共识,增强规划的科学性、广泛性和民主性,市发展改革委决定对“十二五”规划部分重大前期课题进行公开选聘研究单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委托单位 武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二、申请单位 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大型企业,行业协会,其他经审查符合条件的组织或机构。 三、课题内容 按照深入实践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十七大精神的要求,研究课题应围绕我市经济社会中长期发展中的重点难点问题,深入分析破解这些问题的方向和对策。课题申请单位选题时,应参考《武汉市“十二五”规划重大前期课题研究选题指南》中列出的研究课题。 四、具体要求 1.课题承担单位必须按照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十七大精神组织开展研究,并对课题组成员的政治表现和业务素质负责。 2.课题组负责人须有较强的组织和协调能力,具有较高的理论素养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具有高级或相当于高级的专业技术职称。不具备此条件的,须有两名同领域的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的书面推荐。 3.课题组负责人必须是该项目实施全过程的真正组织者和指导者,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挂名或不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的人不得作为课题负责人申请研究课题。 五、时间安排 1.申请单位可登录武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http://www.whjw.gov.cn,下载《武汉市发展改革委发展规划研究课题申请书》及相关材料。 2.项目申请单位根据自己的研究优势选择课题,如实填写《武汉市发展改革委发展规划研究课题申请书》,加盖单位公章后于2009年4月25日之前直接送达或通过邮寄方式送武汉市经济研究所(以送达时间、邮戳时间为准),并提交电子版文件(电子邮件地址为22430410@qq.com,请在邮件主题处注明“课题申请”)。 3.市发展改革委委托武汉市经济研究所组织评审组,对申请单位的方案进行评估,择优确定承担单位,2009年5月10日前下达中标通知。 六、课题进度要求 1.承担单位须于2009年5月15日前与市发展改革委签订项目协议书,过时视为自动弃权。 2.承担单位应于2009年7月底前完成研究课题的初步报告,提交市发展改革委组织评议审查。 3.承担单位根据评议审查结果,对研究报告进行修改完善,并于2009年8月底前向市发展改革委提交正式研究报告。 4.研究期间,市发展改革委可依据规划前期研究工作需要,要求承担单位作2-3次研究进展情况汇报。 七、研究经费 市发展改革委视研究需要,给予适当的经费补助。 八、学校项目联系人:科技发展院纵向处潘克玲(87543437或87558293) 九、武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武汉市汉口三阳路3号 武汉市经济研究所 电子邮箱:22430410@qq.com 邮政编码:430017 联系人:赵芳 联系电话:(027)82831655 附件:可登录武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http://www.whjw.gov.cn,下载: 1、“十二五”课题选题指南; 2、武汉市发改委发展规划研究课题申请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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