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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夏季毕业研究生(04/05级)办理办理户档托管的通知 |
2007年夏季毕业研究生办理办理户档托管的通知 (包括04级、05级) 一、办理户档托管的对象 (1)04级春季派遣为待分5月20日前未签定就业协议的毕业生。 (2)07年7月底前能答辩,5月20日前仍未签定就业协议的2005级研究生。 (3)不想就业坚持考博、考公务员的毕业生。 以上三类毕业生同学需从研究生就业网上下载并填写《待就业登记表》,连同本人留存的《托管申请表》复印件一同交院学工组。 (4)自主创业的毕业生。需从研究生就业网上下载并填写《自主创业、自由职业登记表》,连同本人留存的《托管申请表》复印件一同交院学工组。 (5)灵活就业的毕业生。已有工作单位,但单位不签定就业协议和劳动合同的毕业生,属于灵活就业。需从研究生就业网上下载并填写《毕业生就业证明》,毕业生工作单位签字盖章后,连同本人留存的《托管申请表》复印件一同交院学工组。 (6)北京、上海已明确不能解决户口的毕业生。 (7)签约单位对报到时间有延期要求。 (8)单位要求员工先实习后签协议的。 (9)签约单位书面同意其户档在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户档托管的毕业生。 (10)签约单位只接收档案,不解决户口的毕业生。 (6)~(10)类毕业生在办理完托管手续之后,需将本人留存的《托管申请表》复印件交院学工组。 上述十类同学必须办理户档托管手续。对逾期不办托管的毕业生学校将其户档转回其家庭所在地,并不在负责办理派遣事宜。 集团现场集中办理托管只此一次,由学校为其办理到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报到的相关手续(交报到证、户口迁移证)。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2005级研究生考外校博士,还没有收到录取通知的同学;报考公务员、选调生还没结果的同学,这次可选择是否办理户档托管。 二、办理户档托管的时间、地点 (1)办理托管的时间:5月23日 上午9.00时~ 12.00时、 下午14.00时~ 16.00时, 办理托管的地点:研究生学术中心(东七楼——教科院大楼一楼)。 (2)请办理托管毕业生需一并带齐以下物品: a.研究生就业办盖章和已生成托管条形码的托管申请表(04级春季派遣为待分毕业生的托管条形码到院系领取,05级现场打印。); b.登记像片4 张((1 寸黑白彩色均可,在现场按提示粘贴到指定位置); c. 80元托管费。 三、办理户档托管的方法 (1)毕业生从研究生就业网首页通知栏的“2007届高校毕业生户口档案托管办法、户档托管申请表”中下载户档托管申请表。请用A4纸打印(一式两份)。 (2)填好后的托管申请表由院系在“学校委托意见”栏审核签字,员工本人持表由研究生就业办5月23日在办理现场盖章。 (3)请办理托管毕业生准备登记像片4 张在办理托管的现场由研究生就业办盖章和生成托管条形码后才能粘贴像片。(04级春季派遣为待分的毕业生不需现场生成托管条形码) (4)04级春季派遣为待分的毕业生,办理托管时只需研究生就业办现场盖章,其托管条形码待托管手续办完后到院系领取,并粘贴在个人留存托管表的左上角。 (5)04、05级毕业生办理好托管手续后,将由本人留存的托管申请表复印后将复印件及其它相关表格交院学工组,由学院统一交研究生就业办。托管手续完成。 2004级毕业生务必于5月24日前将上述表交院学工组。 2005级毕业生务必于6月2日前将上述表交院学工组。 (6)所有托管的毕业生5月25日前,请登录研究生就业网从签约管理栏进入添加签约信息,在栏目中对签约单位名称、户口迁移地址、档案投递地址分别填写湖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单位所在地选择湖北省武汉市并提交。 四、其它事项: (1)办理到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户口、档案托管手续的毕业生(档案由学校转寄到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中心)。二年内找到就业单位,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学校的协议书,由学校盖章),凭《高校毕业生户档托管申请表》原件、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就业协议书》或录博通知书等,到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户档托管部办理报到证等相关手续(自托管报到之日起,30日后方可办理户档迁出手续)。 (2)已有工作单位,但单位不签定就业协议和劳动合同的毕业生,属于灵活就业。毕业生与湖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办理户档托管手续后,需从研究生就业网上下载并填写《毕业生就业证明》,该表需毕业生工作单位签字盖章。 (3) (4)待就业的毕业生与湖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办理户档托管手续后。院系上报方案时,请在备注栏注明待就业,并提交《待就业登记表》(表格从研究生就业网上下载)。 (5)托管办理完毕的毕业生,如果是党员(含预备党员),请在2007年10月30前将“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与其它材料一起交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户档托管部,领取流动党员证。党员必须登录点击“党员生活”专栏,参加党员活动。 (6)春季派遣已到单位就业的毕业生,不能办理到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户档托管手续。因工作单位不能接收户档,而需要到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进行户档托管的已就业毕业生,请持单位证明材料到研究生就业办审核签章后方可办理。 RAYBET雷竞技 2007年5月15日 |
作者【办公室】来源【办公室】更新【2007-5-15】阅读【】【打印】【关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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