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暑期毕业研究生校对就业信息的通知 |
一、校对对象、时间、方法 校对对象:07年7月底前能答辩,5月20日前签了就业协议的硕士生。 校对时间:5月20日~24日,5月25日将关闭校对通道,不继续进行校对。请各位同学务必校对自己的就业信息。就业单位不能修改,档案投递地址与户口接受地可修改,务必准确。 校对方法:登录研究生就业网从注册信息栏进入到个人信息察看,对栏目下方的就业信息(黄色)中的户档地址校对,无问题确认、有问题直接修改。个人签约信息校对只有一次,提交确认后还有错误请找院系辅导员修改。 二、考外校博士的毕业生 考外校博士的毕业生,还没有收到录取通知的,若没签就业协议,需向学院提交一份申请推迟派遣,万一不能录取,只能到八月底改派。 三、关于出国、出境留学(工作) (1)毕业研究生已与用人单位签定就业协议,又提出要出国(出境)留学(工作),需用人单位出具同意其违约函件,办理违约手续后,才能办理出国留学(工作)有关手续。 (2)截至院系报方案时还没有收到国外通知书的员工,又想出国留学(工作),有签约单位的报单位。无单位的员工与湖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办理户、档托管手续,7月底以后由托管单位为其办理出国手续。 (3)已办理出国(出境)留学(工作)的同学,考虑到出国留学的不确定因素,这类员工需办理托管。院系报方案时接受单位栏为:湖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在备注栏填:出国留学(工作)。 四、关于毕业生自主创业和灵活就业 (1)自主创业和自由职业的毕业生首先与湖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办理户、档托管手续。院系上报方案时,请在备注栏注明毕业生自主创业单位名称和所在地,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员工办理户档托管办法和时间请参照第六条。毕业生需填写《自主创业、自由职业登记表》(表格从研究生就业网上下载)。 (2)已有工作单位,但单位不签定就业协议和劳动合同的毕业生,属于灵活就业。毕业生首先与湖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办理户、档托管手续。灵活就业的毕业生需填写《毕业生就业证明》,该表需员工上班单位签字盖章(表格从研究生就业网上下载)。 五、到那些地区就业需要人事部门的接受函 落户到广州、深圳、北京、上海的一定要有市人事部门或高校就业指导中心出具的落户接受函。 六、去上海、北京就业员工报到证签发时间 (1)已与北京签订就业协议,单位明确解决户口,学校派遣时签发报到证。若去单位报到后不能解决户口,由单位出具不能落户证明,员工必须在今年8月底前回校办理户档托管手续。 (2)已与上海签订就业协议,进沪有一定把握,预计今年上海市接受外地生源户口指标要到6月底出来,这类员工就业方案先报签约单位,湖北省就业指导中心7月中上旬集中办理上海报到证(需收到上海市接受非上海生源的通知)。 七、截止到学校上报暑期就业方案时还未落实就业单位,想回家庭所在地的员工,怎么办理相关手续 想回家庭所在地的员工由本人写出申请,说明家庭所在地详细地址,学校将其派回家庭所在地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报到,档案一并寄往。 八、由于网上整理上报暑期就业方案,从5月29日――6月7日停止办理签约和违约。 九、春季、暑期就业方案毕业生的调整改派时间 春季派遣申请改派的毕业生请将原报到证、原单位退函(原件)、新签单位协议书(根据湖北省教育厅要求,改派到上海、北京还需提供人事部门的接收函。目前无接收函的毕业生在收到接收函后参加7月中旬的改派),于5 月17、18日交研究生就业办(截止时间为18日17时),预计5月25日领取改派报到证。 春季、暑期就业方案毕业生的调整改派时间为2007年5月底到10月底。 研究生就业办 2007年5月1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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