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体2021届暑期毕业研究生:
根据《雷竞技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办法》(校研[2012]24号)文件精神,按照学校《关于做好2021届暑期毕业研究生毕业鉴定和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特制定公司“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细则,具体情况公布如下:
一、评选对象:
2021届全日制暑期毕业硕士和博士研究生
二、评选进度
1. 员工于2021年4月15日-4月18日登陆http://gs.hust.edu.cn/“研究生系统(导师研究生)”在线申请“2021届优秀毕业研究生(暑期)” (必须网上完成申请,否则不能参加评比) ,并双面打印附件1《雷竞技优秀研究生申请审批表》,字迹要端正清楚。自我总结和组织鉴定要求实事求是、认真负责,(附件1),导师签署意见,在党支部、班委会组织下进行民主评议,取得党支部或班委会鉴定意见;
2.4月19日12点前,党支部、班委会在群众评议后的基础上,提出人选报院研工组,同时提交相关材料至院研工组,逾期不再受理;
3.4月19日至22日,院研工组审核后,确定优秀毕业研究生人选并进行公示,如有异议可反馈至院研工组。
注:员工提交的纸质材料有:雷竞技优秀研究生申请审批表、发表论文的期刊封面和目录(导师签字,不需要论文内容)、加分证明材料。
三、基本条件
满足以下条件第一条和其他任意两个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改革开放,关心国家大事,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深入学习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关心和热爱集体、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文化修养,能模范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2)学习成绩优良,学位要求课程的平均成绩在80分以上(含80分)。
(3)有较强的学术能力和科研能力,在国内、国际重要刊物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在重大课题研究中承担重要责任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4)在读研期间曾获得三好研究生标兵称号、三好研究生称号、优秀研究生干部称号或社会活动积极分子。
(5)到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就业,到国有重点企业就业,到祖国最需要的地方就业。
四、学院评审细则
在满足基本条件的基础上,为充分体现“学术学习导向和国家需求导向”,注重员工“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特制定公司“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细则,具体情况公布如下:
(一)思想品德鉴定
思想品德鉴定实行一票否决制,2018-2019学年以政治活动分为准,低于3.8分者不予参评,2019-2020学年党员参照《RAYBET雷竞技员工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管理和教育的规定》所要求的学时,不满60%不予参评,非党员以学年政治活动分为准,低于3.8分者不予参评。
(二)计分条件
1.在CSSCI扩展版期刊发表论文每篇计1分,在CSSCI期刊发表论文每篇计3分,在D类期刊发表论文每篇计5分,在B类期刊发表论文每篇计7分,在A类期刊发表论文每篇计10分,在ESI期刊发表论文每篇计15分。博士生在此加分上减去2分计算,直至减为0分。署名认定按照学校通行规定认定,所有参评论文必须见刊,见刊时间在2021年4月14日之前。
2. 课程学习按照以下评定指标的要求执行:
课程学习成绩=学科成绩×50%+开题成绩×50%
(1)2018-2019学年的学科成绩依据学年内已有成绩记载的课程成绩的加权平均分评定,包括必修课和选修课,其中行政管理、电子政务和非传统安全按一个专业计算,土地资源管理按一个专业计算,公式如下:
学科成绩=Σ(学科课程成绩×学分数)/Σ学科学分数
(2)各专业第一名成绩按满分100分计入参评的课程学习分数,其他名次分数计算公式如下:
参评优秀毕业研究生的学科成绩=(第N名实际成绩×100分)∕第一名实际成绩
(3)2019-2020学年参评的课程学习成绩以开题答辩的成绩为准,以各组的第一名成绩为基准,按(2)的规则进行换算;第二次答辩通过的员工以第一次的成绩为准。
3.员工活动分按研究生期间获得的原始分计入。
4.2020-2021学年期间,在学院担任研会主席团加2分,研会部长、党支部书记、班长、团支书、研究生党务中心主任(含副主任)加1.5分,其他党支部委员、员工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各部门部长(含副部长)、班委和团支部委员每人加1分,参与学院其他员工组织的加0.5分(不足一年的按任职月份数/12*基准分来计算,不足一个月按一个月算,本学年以7个月计入)。担任多个职务的,第一个职务按基准分加,第二个按基准分的50%累加,三个及以上的不再累加。
5.2020-2021学年期间,在校级担任职务的按以下规则加分(本学年以7个月计入):
1 |
担任校级以上(不含校级)主要员工干部 |
0.8分 |
2 |
担任校级研究生会主席、常务副主席职务 |
0.6分 |
3 |
担任校级研究生会副主席、其他员工社团会长 |
0.5分 |
4 |
担任校级研究生会部长、其他员工社团副会长 |
0.4分 |
5 |
担任校级研究生会副部长、其他员工社团部长 |
0.3分 |
“其他员工社团”须是直属研工部管理的员工社团才可加分——研科协、研创、科学精神与实践讲座、校博会、ACDR、心协、校研究生党务中心、研究生红色理论学讲团。如符合得分项条件者,请在上交材料时一并上交各得分项正式书面证明。担任多个职务的,只加最高职务,不累加。
6.到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就业,到祖国最需要的地方就业(选调生、国防军工等),计2.5分。毕业生到西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青海省、甘肃省、宁夏回族自治区、内蒙古自治区所有城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陕西省、广西壮族自治区非省会城市;以及重庆市县以下单位、湖南湘西、湖北恩施、吉林延边自制州、海南省黎族自治州单位就业,再计1分。以研究生就业信息网录入信息或单位录取结果为依据。
7.获得省级各项奖励者,一等奖计5分,二等奖计3分,三等奖计1分,国家级奖励在上述计分上增加5分。不评等级的,按照二等奖计分。非第一作者的,按照位次等减1分,直至减至0.5分。
8.在读期间做出突出贡献或取得其他突出成绩的,在满足其他必要条件的前提下,可直接评为优秀毕业生。
9.本次评选以三个学年总分累计进行排序,其中2018-2019学年、2019-2020学年分数以该学年评奖评优公示分数为准。本学年加分项目为2020年10月28日至2021年4月15日内未计入的项目(往年获得的三好研究生标兵称号、三好研究生称号、优秀研究生干部称号或社会活动积极分子等不额外加分)。
(三)按照申请人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后,根据研究生院下发的指标确定2021届优秀毕业研究生人选。本次研究生院下发指标数为:硕士待定,博士待定。
(四)一票否决条件
1.受到党、团或学校通报批评及警告以上处分;
2.经学校批准休学复读不满一年;
3.延期毕业的员工;
4.在学术研究中,有弄虚作假行为;
5.在科研工作和临床实践中,造成重大事件及损失;
6.参加非法组织及活动;
7.无正当理由经常不参加集体活动;
8.有课程不及格;
9.未按学校规定注册而又无正当事由的员工;
10.其他有损学校声誉的行为。
研究生工作组
二〇二一年四月十二日